國家藥監(jiān)局公布的新的 化妝品注冊備案系統(tǒng) ,新的系統(tǒng)4月1日還是上線,5月1日開始實施落地,接下來可以和備案小助一起來了解下吧。 1、新注冊備案信息服務平臺(https://zwfw.nmpa.g...
國家藥監(jiān)局公布的新的化妝品注冊備案系統(tǒng),新的系統(tǒng)4月1日還是上線,5月1日開始實施落地,接下來可以和備案小助一起來了解下吧。
1、新注冊備案信息服務平臺(https://zwfw.nmpa.gov.cn)
按照《規(guī)定》的要求在化妝品注冊備案信息服務平臺(以下簡稱新注冊備案平臺)提交相關資料,辦理注冊備案用戶賬號;自2021年5月1日起,化妝品注冊人、備案人、境內責任人,應當通過新注冊備案平臺申請?zhí)厥饣瘖y品注冊或者進行普通化妝品備案。
自2021年4月1日起,可以通過新注冊備案平臺,辦理注冊備案用戶賬號。
自2021年5月1日起,應當通過新注冊備案平臺申請?zhí)厥饣瘖y品注冊或者進行普通化妝品備案。
自2021年5月1日起,原化妝品行政許可和備案信息管理系統(tǒng)不再接收特殊化妝品注冊盛情或者普通化妝品備案。
此前已在原注冊平臺提交并受理,但尚未做出審批決定的特殊化妝品注冊盛情,繼續(xù)在原注冊備案平臺開展審評審批。
自2021年5月1日起,注冊人備案人申請注冊或者進行備案時,應當填報產品配方原料的來源和商品名信息,其中涉及《化妝品安全技術規(guī)范》中有質量規(guī)格要求的原料,還應當提交原料的質量規(guī)格證明或者安全相關信息。
自2022年1月1日起,注冊人備案人申請注冊或者進行備案時,應當按照《規(guī)定》的要求,提供具有防腐、防曬、著色、染發(fā)、祛斑美白功能原料的安全相關信息。
自2023年1月1日起,注冊人備案人申請注冊或者進行備案時,應當按照《規(guī)定》的要求,提供全部原料的安全相關信息。此前已經取得注冊或者完成備案的化妝品,注冊人、備案人應當在2023年5月1日前補充提供產品配方中全部原料的安全相關信息。
關于祛斑美白和防脫發(fā)化妝品功效評價檢驗報告
自2022年1月1日起,申請祛斑美白、防脫發(fā)化妝品注冊時,注冊申請人應當按照規(guī)定,提交符合要求的人體功效試驗報告。
2021年5月1日前申請并取得注冊的祛斑美白、防脫發(fā)化妝品,注冊人應當在2023年5月1日前補充提交人體功效試驗報告。
2021年5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申請并取得注冊的祛斑美白、防脫發(fā)化妝品,注冊人應當于2022年5月1日前補充提交符合要求的人體功效試驗報告。